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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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21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筹安排,为深入理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法学院党委制定了党的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宣讲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学习宣讲工作。

1.集中学习传达。2021年11月16日,法学院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丁作枚主持,副院长李庆锋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11月12日、市委11月13日会议精神,丁作枚书记作总结讲话。

2.教师党支部书记宣讲。2021年12月7日,法学院在党员活动室(323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扩大到全体教职工,由教师党支部书记杨灵芝主持并进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宣讲。杨灵芝书记精心准备,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进行了仔细解读。

3.学生党支部书记宣讲。2021年12月7日,法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在3288教室进行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学生支部书记汪菊主持并宣讲。汪菊书记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用10个“明确”概括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

4.党员处级干部宣讲。2021年12月10日,法学院全体入党申请人在3288教室进行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李庆锋主持并宣讲。李庆锋副院长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向同学们进行了解读,还带领大家朗读了党中央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发出的号召。

5.党委书记宣讲。2021年12月10日,法学院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党员活动室(3231)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丁作枚主持并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丁作枚书记讲解的主题为“百年总结,继往开来”,重点讲解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党的百年辉煌历史进行的总结和对第二个百年光辉的未来的展望,对新时代的同学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6.学生宣讲。以班级为单位,以各班团支部为组织人,法学院全体同学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了班集体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集中学习。

法学院将继续开展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宣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